2006年5月1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收废不登记 罚款买教训
傅一鸣 谢龙

  一家废品公司因未对收购物品的名称、数量、来源等情况进行如实登记,被衢州市衢江警方罚了3000元。
  衢江公安分局大洲派出所最近在检查中发现,大洲镇某回收利用公司违反《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未对所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进行如实登记。老板林某承认,一忙起来就忘了登记。经公安分局批准,该所对该公司作出了治安的处罚。